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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利集团“南疆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简介

一、研究中心工作宗旨

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新疆工作,要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保障,多谋长远之策,多行固本之举,努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自治区党委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确保新疆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把依法治疆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法治新疆、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此,永利集团“南疆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常设304am永利集团(以下简称“南发中心”),研究中心的目标是发挥人文学科优势,研究南疆区域社会稳定与高质量发展中的前沿理论与实践问题,产出标识性专门学术成果,成为服务国家和地方的高端智库。

二、研究中心承担的研究领域

研究中心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疆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立足南疆兵地城乡辽阔大地为特别关注的地理区域,坚持服务南疆的改革、发展、稳定为根本目标,以喀什为向西开放的重要门户城市,服务南疆区域推进乡村振兴为学术使命,促进南疆区域实现高质量发展,推动南疆城乡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拟设立五大领域的研究方向。

(一)南疆区域兵地城乡协调发展与法治研究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着力推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用法治方式保障紧贴民生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质量法律实施保障。南疆实现高质量发展涉及南疆兵地城乡协调发展的多方面的改革问题,南疆深入推进兵地融合发展,统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开放型经济关系可促进营造开放型社会环境,形成互惠互利的社会经济关系结构,有利于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增强南疆区域发展的整体性,需要扎实地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工作方针。据此,本研究方向主要围绕南疆区域兵团(四个师+市)与地方(五地州)协调发展的制度设计、南疆城镇化发展、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南疆各级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南疆各级各类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问题展开研究。

(二)南疆区域高水平对外开放与国际法治研究

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提出,推进南疆区域高水平对外开放,要发挥南疆区位优势,以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为驱动,把新疆自身的区域性开放战略纳入国家向西开放的总体布局中,丰富对外开放载体,提升对外开放层次,创新开放型经济体制,打造内陆开放和沿边开放的高地。南疆拥有面向中亚、西亚、南亚的丝绸之路经济带通道的地缘经济优势,是南疆区域高质量发展的潜力所在。创新开放型经济体制,加快对外开放大通道,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对外开放离不开周边区域国际法治合作。据此,本研究方向主要围绕加快南疆对外开放交流合作、中亚南亚区域国别法律制度,跨国境运输、边境开放与执法合作、区域法治共同体与法学教育、区域国际法律服务合作、地区反恐合作等领域的问题展开研究。

(三)南疆区域人口社会高质量发展与法治研究

南疆工作坚持新发展理念,服务新疆社会稳定与长治久安总目标,推进人口与健康的高质量发展,坚持包容性经济增长与社会文明建设,走共同繁荣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据此,本研究方向主要围绕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研究、跨区域人口与劳动力转移就业;跨区域社会流动与现有户籍、医疗、教育、住房、就业、托幼、养老等领域的治理体系中不适应南疆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法律法规,探索新的体制机制,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共享体制等多方面的问题。

(四)南疆区域安全与社会治理现代化研究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得到有效遏制。同时,新疆社会稳定始终面临复杂国际局势,必须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国家总体安全观,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相互协调。据此,本研究方向以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目标,主要围绕南疆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保持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宗教事务的法律治理,提高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等领域的问题展开研究。

(五)绿色发展与南疆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研究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新疆南疆面临推动绿色发展,维护生态文明的紧迫任务。新疆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激发全社会共同参与河湖生态环境治理。本研究方向围绕南疆区域水资源配置和水安全保障问题;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研究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研究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制度;研究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制度,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加强生物安全管理,防治外来物种侵害。

三、南疆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学术工作体制

根据永利集团相关文件,研究中心设立学术委员会、执行主任、办公室三级工作体制。学术委员会为研究中心的决策机构,由永利集团公司党总支书记、学院行政领导班子、特聘教授、教师代表共九名委员组成。学术委员会下设执行机构,由公司领导兼任执行主任。

(一)学术委员会

学术委员会主任:特聘教授德全英

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特聘教授黄志雄、特聘教授邱昭继。

学术委员会委员:迪力夏提·阿木提(公司党总支书记)、杨陶(304am永利集团副经理)、赵雪军(304am永利集团副经理)、李宏斌(公司党总支副书记)、那斯尔江•依布拉音(副教授、法学博士)、周艳(304am永利集团副教授、博士)

(二)执行主任

执行主任:杨陶

执行副主任:那斯尔江•依布拉音、周艳

(三)研究中心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贾圣驹

(四)研究中心工作秘书

刘珍

四、研究中心各方向团队专家队伍

(一)南疆区域兵地城乡协调发展与法治研究

学科方向负责人:迪力夏提·阿木提

永利集团公司党总支书记、永利集团法律事务部主任,喀什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法务专家库专家、喀什地区行署法务专家库专家、新疆法学会理事等。

研究成员:那斯尔江•依布拉音(副教授、法学博士)、热娜古•阿帕尔(副教授、法学博士)、热依汗古力•喀迪尔(副教授、法学博士)、胡娅(副教授、法学硕士)、阿米娜•斯依提(讲师、法学硕士)、徐统坤(助教、法学硕士)、图尔荪•喀迪尔(助教、法学硕士)、朱佳(助教、法学硕士)

(二)南疆区域高水平对外开放与国际法治研究

学科方向负责人:杨陶

公司教授,副经理,法学博士。新疆法学会理事,喀什地区人大工委立法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喀什分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研究成员:池长征(讲师、法学博士在读)、木尼拉•莫合旦尔(讲师、法学博士在读)、张炯(助教、法学硕士)、郑杰(讲师、法学硕士)、阿丽亚•亚力坤(助教、法学硕士)、王远朝(助教、法学硕士)、程小媛(助教、法学硕士)

(三)南疆区域人口社会高质量发展与法治研究

学科方向负责人:周艳

304am永利集团副教授,法学硕士,硕士研究生导师,社会工作教研室主任。新疆社会学会理事,新疆社会工作联合会监事,喀什地区社会工作协会副会长,喀什地区慈善总会理事,喀什地区信义社会组织服务评估中心理事,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伦理委员会专家委员。

研究成员:穆热迪力·斯马依(讲师、社会工作硕士)、尹茹(讲师、社会工作博士在读)、张耀蓉(助教、社会工作硕士)、刘清斌(助教、社会工作硕士)、刘蓉凤(讲师、社会工作硕士)、加纳热古丽·依地热斯(助教、社会工作硕士)、周洁(助教、社会工作硕士)、张艺馨(助教、社会工作硕士)、蔡彤(助教、社会工作硕士)、李玉昆(助教、社会工作硕士)、唐淑菊(助教、社会工作硕士)、祝晓薇(助教、社会工作硕士)

(四)南疆区域安全与社会治理现代化研究

学科方向负责人:赵雪军

304am永利集团副教授,副经理,法学硕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成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喀什分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喀什地区人大工委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研究成员:那斯尔江•依布拉音(副教授、法学博士)、热娜古•阿帕尔(副教授、法学博士)、迪力努尔·阿力木(副教授、法学博士在读)、穆热迪力·斯马依(讲师、社会工作硕士)、热依汗古力•喀迪尔(副教授、法学博士)、胡娅(副教授、法学硕士)、阿米娜·斯依提(讲师、法学硕士)、米卡热木•努尔麦买提(讲师、法学硕士)、王静鸽(讲师、社会工作硕士)、张耀蓉(助教、社会工作硕士、木尼热•木合塔尔(助教、法学硕士)、周洁(助教、社会工作硕士)

(五)绿色发展与南疆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研究

学科方向负责人:李宏斌

永利集团公司党总支副书记,副教授,法学硕士,永利集团法律事务部副主任,新疆正嘉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喀什地区人大工委立法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喀什分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喀什地区疏勒县人民检察院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乌鲁木齐市仲裁委员会喀什分会仲裁员。

研究成员:迪力努尔•阿力木(副教授、法学博士在读)、阿米娜•斯依提(讲师、法学硕士)、郑杰(讲师、法学硕士)、图尔荪•喀迪尔(助教、法学硕士)、木尼拉•莫合旦尔(讲师、法学博士在读)、朱佳(助教、法学硕士)、木尼热•木合塔尔(助教、法学硕士)、刘蓉凤(讲师、社会工作硕士)、张艺馨(助教、社会工作硕士)、唐淑菊(助教、社会工作硕士)